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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重拳打击金融乱象 一季度处罚17家银行业机构

    信息发布者:聚集正能量
    2017-04-09 08:09:24    来源:中国网   转载

    记者今日(7日)从银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银监会勇于“揭盖子”、“打板子”,坚持严罚重处,始终保持整治金融乱象高压态势,修订行政处罚办法。今年一季度,银监会系统作出行政处罚485件,罚没金额合计1.9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97名,其中,取消19人的高管任职资格,禁止11人从事银行业工作。

      据介绍,银监会今年对监管处罚工作组织架构进行了重大改革,修订《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对行政处罚流程进行调整,形成调查、审理、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机制。

      其主要特点表现在:设立审理机构,完善查处分离机制,提升处罚专业性;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一人一票;建立“双罚制”(处罚责任人也处罚单位),加大责任人员惩处力度,杜绝侥幸心理;推行处罚信息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实行罚管挂钩,将处罚结果与市场准入、履职评价、监管评级相结合,强化处罚震慑效应。

      在此行政处罚机制下,银监会机关、各银监局及各银监分局都具有处罚权,可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由各自的行政处罚委员会作出处罚决定。同时,银监会机关对于统一组织的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银行业机构、包括分支机构作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可一并立案处罚,从而避免“同事不同罚”,保证处罚公平性。

      据介绍,2017年3月29日,银监会机关针对票据违规操作、规避监管、乱收费用、滥用通道、违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市场乱象,作出了25件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合计4290万元。共惩处了17家银行业机构,包括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平安银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以及作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交易对手的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等机构;同时,对8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其中含两名机构高管。

      目前,又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已经立案,正处于行政处罚调查审理程序中。银监会有关负责人称,针对屡查屡犯、案件频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乱象,银监会将继续加大监管处罚力度,进一步严厉打击、严肃处理。

      这位负责人称,近一段时间,银监会将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市场乱象,重点对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廉政风险、监管行为、内外勾结违法、非法金融活动等十大方面进行整治。

      弥补监管短板,扎紧制度笼子。银监会将针对各项薄弱环节,根据银行业务和风险的新变化、新现象和新特征,及时更新监管规制,填补法规空白,推进法规文件的“立改废”进程,杜绝“牛栏关猫”。

      严格处罚标准,加大罚没力度。对于各类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既要处以罚款,也要没收违法所得。落实“穿透原则”,坚持“过罚相当”,坚决避免监管套利,杜绝金融机构从违规行为中获利。

      坚持双线问责,强化高管责任。坚持“一案三问”,发生案件的,坚决问责经办人、相关人和负责人;贯彻“一险三问”,造成风险的,严格惩处业务发起人、业务审批人和机构负责人。坚持“上追两级”,推行“双线问责”,情节严重的,顶格处罚。推动建立银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违规违纪、被机构开除的责任人员,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

      同时,重视长效监管,实现以罚促改。即在下发处罚决定书时,一并下达整改问责通知,要求被处罚机构根据处罚决定书反映的违规事实,逐一整改、问责到人。记者周芬棉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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